新華社昆明電(記者熊軒昂)記者從云南省民政廳近日舉行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獲悉,為解決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(yǎng)育孤兒成年后進入社會的安置問題,云南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、公安廳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教育廳等11個部門出臺《云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(yǎng)育孤兒成年后安置辦法》,為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(yǎng)育孤兒成年后回歸社會、融入社會保駕護航。
云南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處處長李海梅介紹,云南省民政廳近年來不斷推進孤兒服務保障內容延伸拓展,規(guī)范安置流程,聯合多部門對有能力進入社會工作和生活的成年孤兒進行社會安置,助力成年孤兒回歸社會。
據悉,社會安置實行過渡期管理,由民政部門牽頭各部門在過渡期內幫助安置對象解決就業(yè)、住房、戶籍、生活保障等問題,并在社會安置3年內至少開展1次社會生活適應狀況評估,最大程度保障成年孤兒進入社會、適應社會。針對生活不能自理或無法獨立生活的成年孤兒,云南省民政廳將根據具體情況安置到相應的社會福利機構,按政策予以生活保障。
近年來,云南省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建設,不斷擴大保障服務范圍,兒童福利事業(yè)穩(wěn)步發(fā)展,逐步構建從“兜底保障”向“分類保障”、從“補缺”向“適度普惠”轉變的兒童福利和權益保護體系新格局。截至今年6月底,全省共有0.71萬名孤兒、1.88萬名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被納入保障范圍。